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催化剂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交货地点以采购合同中交货地点为准,原则上为货物运输车辆能够安全到达的需求单位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催化剂产品运费包含在报价中,框架期内不做调价)
2.2项目规模:标段一平板式催化剂9000立方米/年;标段二蜂
窝式催化剂12000立方米/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原则上通知排产日起45日内开始交货,6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进度应能够满足招标人或需求单位工程实际进展的需要。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至下一批次催化剂框架中标通知书下发,有效期以二者后到者为准。
2.4招标范围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3-2025年度催化剂框架采购,包括新装催化剂的车板交货。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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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预估规模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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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7/18-QT-17501 |
标段一:平板式催化剂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所使用的平板式催化剂,包含新催化剂的车板交货。 |
9000立方米/年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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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7/18-QT-17502 |
标段二:蜂窝式催化剂 |
本次招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蜂窝式催化剂框架采购,包含新催化剂的车板交货。 |
12000立方米/年 |
1000 |
备注:
(1)采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框架招标阶段,综合评审得出入围供应商短名单,第二阶段为询价阶段,具体项目进行采购时,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询价得出相应项目中标人,具体详见框架协议。
(2)本次框架招标预估采购规模标段一平板式催化剂9000立方米/年;标段二蜂窝式催化剂12000立方米/年。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招标实际采购容量,对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采购规模。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采购的权利。
(3)若出现集团公司采购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框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平板式催化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累计数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的平板式催化剂供货投运业绩。(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定的脱硝催化剂实验室检测与评价资质。(认可的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相关参数),并提交CNAS或CMA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二:蜂窝式催化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累计数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的蜂窝式催化剂供货投运业绩。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定的脱硝催化剂实验室检测与评价资质。(认可的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脱硝催化剂活性、脱硝效率、氨逃逸、SO2/SO3转换率、压降、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抗压强度、磨损强度相关参数),并提交CNAS或CMA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1-17 18:30到2023-11-24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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