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象海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离岸距离约17km,场区呈不规则六边形,南北最长7.5km,东西最宽4.9km,总装机254.2MW,是由海装集团机型H171-6.2MW,41台单机容量为6.2MW的永磁同步风电机组组成。南区项目离岸距离约25km,场区呈近似梯形,南北最长约16km,东西最宽约9.1km,总装机容量504MW,是由浙江运达集团机型WD225-9000, 56台单机容量为9.0MW的双馈风电机组组成,风电机组接线均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由26回35kV海底高压电缆集电线路分别接至风电场1期/2期220kV海上升压站,象风联络线从海上升压站到登陆点为3回220kV海缆,从登陆点至陆上集控中心220kV架空线(共17基塔,单塔三回线),集控中心出线为两回220kV架空线,最终送至220kV湾山变。象海风电场集控中心位于鹤浦镇大南田村,运维船码头位于鹤浦镇老客运码头,登陆点位于金七门村附近,相互均有10公里左右路程。一期风电场距离码头单趟船程平均需要2个多小时,二期风电场码头单趟船程平均需要3个多小时,海上工作窗口期相对较少。
2.1.2招标范围:开展象山海上风电I期/II期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查以及消缺、维修、维护、技改及卫生清扫等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I期/II期海上升压站/集控中心等三站所有电气一、二次系统、升压站综自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火警、通讯及信息传输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三站的生产辅助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消缺、维修、维护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场检修或海上风电场试验或海上风电场维护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须具有并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技师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