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 4×600MW 规划,一期已建设 2×600MW 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 2×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 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两台机组1200kW柴油发电机组及相关附属设备,包括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等。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交货期:供货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到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柴油发电机组(功率≥1200kW)的供货合同业绩 2 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