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分公司本部设于广州市天河区,目前公司管理运营的风电场广布于广东省汕头、潮州、汕尾、阳江、湛江5个地市,光伏项目分布于广东、广西、湖南、江西、福建、河南、内蒙古、辽宁等地。根据公司及各项目现场实际需求,需配备保洁、车辆驾驶以及现场餐厨等服务。
2.2招标范围:提供公司本部、风电场、光伏项目部保洁、车辆驾驶以及现场餐厨服务,外包服务人员最多不超过119人,根据项目进度增加实际后勤服务人员。
2.3服务地点:
1)广东省广州市(公司本部);
2)风电项目: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湖南省永州市;
3)分布式光伏项目:广东江门、茂名、湛江等;广西南宁、来宾、玉林、贵港等;湖南长沙、永州、益阳等;河南卢氏等;江西赣州等;辽宁朝阳等;内蒙通辽等。
2.4服务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暂定,服务期36个月,具体开始执行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5项后勤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1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