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具体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项目装机规模为1000MW,包含光伏发电部分交流侧容量900MW(直流侧1252.6668MWp)和配套太阳能热发电系统100MW(储热时长8h),其中:
(1)光伏发电部分:设计装机容量为900MW,拟建设288个光伏发电子阵,光伏组件选用660Wp单晶硅光伏组件1897980块;组串式逆变器选用3125kW逆变器,共计288台。设计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220211.7万kWh,25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758h。
(2)光热发电部分:10万千瓦光热电站采用熔盐塔式技术路线,初选50㎡的四边形定日镜10000面,暂定镜场总采光面积约50万㎡,吸热器功率260MWt。选用二元熔盐作为传热储热介质,配置储热规模1805MWth,等效储热时长8h,所需熔盐总量19750t。初定20MW电熔盐加热器(电磁式)回收90万千瓦光伏电站的弃电。换热系统选用自然循环方式蒸汽发生系统。汽轮机初选超高压、高温、一次中间再热、8级抽汽凝汽式直接空冷机组,额定功率100MW。设计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13078万kWh,25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308h。
(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发电系统内的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换热设备及其配电、控制系统等安装工程(包括储换热区DCS控制室、配电室设备,不包括该区域熔盐管道及其上附件安装);2)常规岛区域室外工程(包含场地平整、电缆沟、道路、全厂接地、场地硬化等);3)本标段内全部仪表和控制安装,消防工程,深基坑的第三方监测,设备、管道的保温安装,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消缺处理,配合完成全厂整套调试;4)本标段特种设备的备案,检查、专项等验收。
2.3 工期要求
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发电系统专业工程计划于 2024 年03 月 25 日开工, 2025 年 05 月 25 日完工,其中建筑工程2024年09月30日完工、安装工程2025年03月31日完工、单体及分系统调试工程2025年05月25日完成。
2.4 质量要求
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发电系统专业工程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供货、施工及其相应的服务,当标准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发电系统专业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电系统内的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换热设备及其配电、控制系统等安装工程(包括储换热区DCS控制室、配电室设备,不包括该区域熔盐管道及其上附件安装);
(2)常规岛区域室外工程(包含场地平整、电缆沟、道路、全厂接地、场地硬化等);
(3)本标段内全部仪表和控制安装,消防工程,深基坑的第三方监测,设备、管道的保温安装,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消缺处理,配合完成全厂整套调试;
(4)本标段特种设备的备案,检查、专项等验收;
(5)建构筑物土建工程:主厂房建筑工程(主厂房内包含换热车间);变配电建筑工程;化水系统区域建筑工程;常规岛内的其他辅助建筑工程;
(6)厂区性建筑工程:常规岛内道路、电缆沟,功能区围墙等;
(7)汽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8)换热车间内换热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该区域熔盐管道系统工作量);
(9)集控室设备安装工程;
(10)全厂附属系统的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厂内补给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厂区循环水系统、厂区辅机循环水系统、厂区化学给水系统、厂区消防水系统、废水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生活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取样系统设备、热力系统加药设备、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全厂化验设备等;
(11)变配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12)常规岛接地网;
(13)常规岛通信、工业电视等;
(14)全厂设备及管道保温、防腐、油漆(本合同施工区域);
(15)本标段工艺系统范围内的控制系统及仪表、桥架、电缆敷设等安装工程;
(16)标段内的所有特种设备由投标人进行备案,最终取得使用登记证。
(17)投标方负责本标段范围内设计院未出图的永久性工程的二次设计并按要求提供施工安装图及竣工图;
(18)投标方需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焊缝检验、仪控仪表(含甲供)进场校验、安全阀(含甲供)进场校验;
(19)系统试验要求:按照后期设计要求进行检测试验;(商务可加上: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20)采购要求: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对供应商品牌的要求(部分外购材料见附件),并提供不少于3家供应商供招标人确认;
(21)投标方负责标段内建构筑物及设备的沉降、变形观测点的设置,并负责变形观测及其他工作,变形观测时间直至机组移交后12个月;
(22)建筑室内一般消防设施(包括水消防母管)分属建筑物归属标段,特殊消防设备及管道、电缆安装和消防联动调试、移交等特殊消防工程由招标方另行委托专业消防施工队伍完成;
(23)除甲供材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外,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所有的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含场内倒运、保管,甲供材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的卸车仓储保管倒运等;
(24)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由其它承包商完成并与本标段相关的交接验收工作;
(25)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26)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区域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及管理和维护;
(27)编制、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并负责整理移交;
(28)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有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29)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施工辅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拆除、撤退等;
(30)配合发包人对场区内外的沟通协调、配合质量监督、电网验收、竣工验收及各专项验;
(31)其他相关工作(未明确的可合理推断出应由承包方完成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企业近 3 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类似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人员数量及资格证书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
(4)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人员的资格要求:人员数量及资格证书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有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 2024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