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珙县公司2号冷却水塔整体节能优化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
2.2 项目规模:2×6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改造总工期不超过27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要求2024年4月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准备工作;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开工时间通知后3天內,必须具备设备及相关附件的交货条件,同时具备安装人员入场条件;现场安装调整工期必须服从发包人检修工期总体安排。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2号冷却水塔淋水填料、喷溅器、除水器、配水管、托架的检查更换。包括但不限于冷却水塔塔内采用亲水性高效S波淋水填料及不等高布置方式优化;喷溅装置采用离心式高效型喷溅装置及配水方式优化;集水池和前池清淤等,包含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清理、调试、最终交付投运,维护消缺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0/19-QT-02601 |
珙县公司2号冷却水塔整体节能优化改造 |
2号冷却水塔淋水填料、喷溅器、除水器、配水管、托架的检查更换。包括但不限于冷却水塔塔内采用亲水性高效S波淋水填料及不等高布置方式优化;喷溅装置采用离心式高效型喷溅装置及配水方式优化;集水池和前池清淤等,包含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清理、调试、最终交付投运,维护消缺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珙县公司2号冷却水塔整体节能优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实施5台及以上大型工业冷却水塔项目(300MW机组及以上)使用亲水性高效S波淋水填料、采用不等高布置优化的业绩(附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合同(包括合同封面,内页,签字页或技术协议、用户证明,能反映出采用亲水性高效S波淋水填料、采用不等高布置优化)及性能测试报告证明材料(修后冷却能力最少有3台达到115%及以上或修后较修前温降至少达到1.5℃及以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11 08:37到2024-03-18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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