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山西公司霍州发电厂建设有2台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20MW,2012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0年。地处霍州、洪洞、汾西三县(市)交界处,位于山西省霍州市以南9km处南郊辛置镇汾河西岸,东面与国铁南同蒲铁路及大运一级公路隔河相望,厂区西侧为低山丘陵,北侧与团柏煤矿为邻,电厂北距太原市约210km,南距临汾市约为60km,交通便利。(1)改造原有脱硫废水收集、输送系统,包括更换石膏溢流泵、脱硫废水旋流泵、废水旋流器、脱硫废水输送泵、废水给料泵,增加罗茨风机、曝气装置,改造废液收集箱、三联箱加药系统、管道(包括废水收集箱至灰库加湿水管道)和阀门等等。(2)新建完整的低温闪蒸浓缩系统,包括进料泵、多效蒸发装置、强制循环泵、气液分离装置、真空泵、凝结水泵、冷却水装置、集液坑、集液坑泵、取热装置等。(3)新建完整的旁路烟道干燥系统,包括干燥蒸发塔、干燥进料泵、喷枪、烟道膨胀节、高温电动挡板门、空气压缩系统。(4)新建改造系统的电气系统、照明、检修、防雷、接地和滑线。(5)新建改造系统的仪表和控制部分。(6)新建改造系统的土建部分。(7)对改造后所有设备进行调试工作、168小时连续试运行、性能试验、消防(设计及审查、设备采购、安装、消防验收)、安全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健康影响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消缺、培训、地面绿化及系统过渡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
2.1.2建设规模:脱硫废水最大处理量50m3/h。
2.1.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是霍州电厂2×600MW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工程建安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含单体调试)、配合调试以及缺陷补救等工作,并保证所完成的项目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
土建工程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原脱硫废水系统新增设备基础及对原有部分设备基础改造、新建建构筑物地基处理、新建多效闪蒸车间、新建脱硫废水缓冲池、新建初沉池(暂定)、新建干燥塔,土建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备或设施(包括地下)保护、防护;现有设施或结构的拆除、开孔(槽)、恢复相关工作,以及配合分系统调试及整体联合调试、消缺验收工作。
安装工程主要工作范围:原有脱硫废水系统改造、废水储存及输送系统、低温闪蒸浓缩系统、旁路烟道干燥系统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DCS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及单体调试工作,以及配合分系统调试及整体联合调试、消缺验收工作。
脱硫废水系统与机组的接口工作需根据甲方要求提前完成准备工作,并在机组停运的规定时间内完工;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移交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等工作。
2.1.4工期:新建部分土建交安:2024年05月31日;新建部分安装完成:2024年10月31日;分系统调试完成:2024年12月31日;整体联调完成:2025年03月14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或环保工程)的建安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负责过的项目不能出现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项目经理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员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