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电厂南路1号
2.2项目规模:建设1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输煤等设施。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封闭煤场EPC总承包 |
1.本标段范围内原有地上及地下设施的拆除、平整,封闭煤场主体建筑和新建建(构)筑物的设计、供货、施工等工作(含接桩,截桩,桩帽,破、运桩头,换填,开挖及回填等工作)。 2.本标段范围内场地平整、硬化,道路铺设、围墙修整和建构筑物周围的道路、地坪、人行道的设计及施工。 3.本标段范围内含煤废水系统、雨水系统、通风抑尘系统等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 4.本标段范围内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监控系统、安全监测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 5.本标段范围内常规消防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配合完成政府部门消防审查验收并最终交付。 6.煤场范围内循环水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等。 |
1000 |
【封闭煤场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0.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封闭煤场EPC总承包或1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
12.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3.本项目不接受为本工程提供主体工程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3-15 17:10到2024-03-22 23: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4-07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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