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
塔然高勒煤矿位于塔然高勒矿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矿井采用立井开拓,共有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三个井筒,集中布置在工业广场内,低瓦斯矿井。塔然高勒煤矿已取得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10.0Mt/a。
本项目需采购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电力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安装一套软件接口开放的煤矿电力监控系统,实现“协同运行+无人值守”智能供配电功能,具备地面及井下各变配电点电气设备遥信、遥测、遥控、遥调、遥视信息的实时监控与电力调度功能,具备电子挂牌功能和故障诊断预警功能,具备顺序控制功能、一键停送电、电子操作票、防误操作和远程闭锁功能,具备数据采集、数据辨识、运行监视和峰谷电能计量、能耗统计功能,具备防越级跳闸保护、远程漏电试验、选择性漏电保护、在线故障录波、电能质量分析功能。井上下主要变电所装设门禁系统及电缆沟、电缆夹层测温装置。装设云台摄像头,具备云巡视功能。建设安全供电专家系统,实现负荷统计与整定计算、校验等功能。
(2)招标范围
更换现有地面和井下高(低)压配电设备的综合保护装置;安装电力监控系统;建设杭锦能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总平台,接入塔然高勒煤矿电力监控系统、塔然高勒矿井北部风井场地供电系统所有数据,并将数据接入智能一体化管控平台;安装防越级跳闸系统;安装电能计量系统;安装弧光保护系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门禁系统;建设安全供电专家系统。通过硬件设备的更换和软件系统的部署构建塔然高勒煤矿智能供配电系统,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安装、调试、数据接入、试运行、验收工作,通过智能化中级验收、系统检查及试验,完成设备监造、人员培训、质量缺陷修补、质保期服务等,一切以实现塔然高勒煤矿智能化供电,通过政府、集团中级智能化验收为目的,无论在采购范围中是否说明,均包含在此次招标采购范围之内。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4)服务地点:塔然高勒煤矿地面及井下。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电力监控系统主要设备(包括煤矿电力监控系统软件、高压智能防越级综合保护装置、矿用高压智能防越级综合保护装置、矿用低压智能防越级综合保护装置)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煤矿供电监控系统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为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电力监控及防越级系统或煤矿智能供配电管理系统或煤矿智能供电系统或电力监控系统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除煤矿电力监控系统软件、高压智能防越级综合保护装置、矿用高压智能防越级综合保护装置、矿用低压智能防越级综合保护装置外,其余货物可以外购。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