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
2.2 建设规模: 2×300MW 机组,占地 370 余亩。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 年(总工期不变,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清苑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保洁服务项目, 电厂主要设备、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建筑物的文明生产保洁, 电厂生产系统包括汽机系统、化学 系统、中水系统、干除灰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锅炉系统、供热系统、废水系统、尿 素系统,其中包括:主、辅设备及系统的保洁工作(各油系统内的机械转动部位、封闭式油 站内部设备, 柜体外壳有操作按钮或有具备操作功能显示屏、操控装置的电气、热控控制柜 除外) ,汽轮机、发电机两侧转动部位、生产区域所有转动设备以设备第一道接口为界由甲 方负责清扫,其他部位均由乙方负责清扫;高空管道需要挂安全带进行的清扫工作由甲方负 责清扫,用长杆(距离地面或平台 5 米及以下)可以够到的管道由乙方负责清扫;封闭油站 本体及外部连接设备由保洁负责。建构物、门窗、地面、卫生间、管道、罩壳、取样管及变 送器架、非转动设备部位等保洁工作,包含:①主辅设备,外围系统(输煤系统除外)的保 洁。②地面,墙壁,屋顶,门窗,设备罩壳,管道、暖气、消防设施、墙体标识牌的保洁。 ③楼梯, 通道, 电梯保洁。④主控楼卫生间的保洁。⑤完成临时布置的检查等其他保洁工作。
⑥日常保洁及消缺垃圾负责清运出厂。⑦机组检修期间,对另一台机组深度保洁。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 3 年内(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1 项同类型企业 生产区域保洁业绩(需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等, 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等)。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供应商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