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公司) 现装机规模为 2*600MW 亚临界 机组, 1#、2#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9 月和 2009 年 1 月通过 168 小时试运并投入商 业运营, 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已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投入运行。厂址位于贵州
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距沪昆高铁铜仁南站、三穗站均只有 30 余分钟车程, 距沪昆高速路青溪出口约 1.5km,交通十分便利。
2.2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氨水 4000 桶、三氯异氰尿酸 36000 公斤、聚合氯化铝 160 吨、聚丙烯酰胺 2000 公斤、磷酸三钠 200 瓶、氢氧化钠 200 瓶和氢氧化钾 400 瓶、93%浓硫酸 800 吨、98%浓硫酸 1200 吨、液碱 1200 吨和盐酸 1600 吨。
2.2.1 此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根据招标人的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送货,最终供货总量以合同期内电厂实际生产需求量为准。
2.2.2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合同单价, 硫酸和液碱采购单 价和供货单价随国家统计局月平均单价浮动, 其余化学药品为固定单价, 如现场使用量偏低,投标人不应追究招标人的相关责任。
2.2.3 基本技术参数、供货要求、技术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七章供货要求。
2.3 工期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现场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提出, 氨水、三氯异氰尿酸、聚合氯 化铝、聚丙烯酰胺、磷酸三钠、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168小时内到厂;浓硫酸、液碱、盐酸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72 小时内到厂。
2.4 交货地点
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五里牌黔东公司指定地点。
2.5 合同执行期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资质条件
3.2.1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 投标人提供代理产品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2.2 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须具有相关证件: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
3.2.3 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3.2.4 投标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的从业人员上岗证。
3.2.5 投标人具有销售危化药品的经营许可证。
3.2.6 投标人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必须包含:硫酸、液碱和盐酸。
3.2.7 投标人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 300MW 电厂 1 年(含)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自 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6 其他
3.6.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2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6.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如为代理商投标, 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联合体投标。
(9)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