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SG-021)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施工期进场道路施工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施工期进场道路。建设起点为伊吾县淖毛湖镇401边防路(大地2000坐标:X=4876337.11,Y=659371.28),由东向西贯穿整个新能源项目,道路总长约92km,设计道路等级为四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年5月2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计划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G-02101 施工期进场道路施工 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施工期进场道路。道路总长约92km,设计道路等级为四级,路基宽度9.5m,砂砾石路面宽度为5m。主要施工内容包含路基、垫层、路肩施工、交通标志、限行桩、边沟、护坡、排水管涵、挡土墙、道路边坡修整等(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道路所需临时用地手续的办理,复垦保证金的缴纳,完成复垦验收等。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期进场道路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及以上道路工程竣工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竣工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竣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竣工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不足3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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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