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服务二次公告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审查周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初设具备评审之日开始至初步设计收口审查意见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初步设计内容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出具相关审查会议纪要;对依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设收口文件进行复核,并出具最终的正式初步设计收口审查意见;评审内容还包括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专题报告的论证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初步设计收口审查意见可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初步设计审查服务 |
对喀什华电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出具相关审查会议纪要;对依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设收口文件进行复核,并出具最终的正式初步设计收口审查意见;评审内容还包括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专题报告的论证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初步设计审查收口意见需可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200 |
【初步设计审查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6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初步设计审查或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招标人不接受 2020年至2022 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5 09:38到2024-04-22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