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详见招标招标范围
2.3 标段划分: 华亭煤业公司大柳煤矿液压支架大修理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华亭煤业大柳煤矿有限公司。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工,项目总服务期45天。2.6 招标范围:大柳煤矿1501工作面安装需要液压支架184付,1406工作面现有液压支架136付,地面存放的液压支架购置于2018年,已使用2个工作面,各部件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无法继续使用,需要对其中的48付中间架和2付端头架返厂维修后用于1501工作面。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或主要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原生产厂家、生产日期 |
设备状态 |
1 |
中间架 |
ZY13000/30/65D |
48 |
付 |
郑煤机2018.5 |
已使用2个工作面局部变形损坏严重需维修 |
2 |
端头架 |
ZYT13000/28/55 |
2 |
付 |
郑煤机2018.5 |
其他说明:
维修方所用部件必须原设备配套,与原厂配件尺寸一致。对维修内容中未提及的配件,若在解体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由维修方免费更换,维修后整机带压试验,恢复出厂设计技术要求。对于更换的部件必须将原部件运回矿方。
液压支架维修期间产生的吊装、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液压支架维修结束后按照全新液压支架出厂标准进行检测,并检验合格,张贴维修标识牌。
提供液压支架维修完成后的安装与调试、井下联合试运行的指导和服务,并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维修期间矿方派遣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维修质量,期间的所有费用由维修方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液压支架生产厂家,提供工作阻力≥13000KN的液压支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工作阻力≥13000KN液压支架供货或整架维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2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