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300Kt/a建筑石膏粉项目主生产工序土建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300Kta建筑石膏粉项目主生产工序土建工程,详见图纸及清单。
2.3招标范围:300Kta建筑石膏粉项目主生产工序土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杏林镇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5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4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近年(2020年--2023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不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成立以来不得亏损。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7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22日8时00分到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