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南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400t/d。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单台锅炉施工工期为停炉后15个日历日完成相关工作,具备水压试验条件(从停炉后24小时算起)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南充市垃圾焚烧发电厂1、2号炉的改造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烟道空冷墙改造、过热器改造、二三烟道及水平烟道输灰装置改造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且验收合格率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
(1)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中须包含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锅炉改造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情况说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3.6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