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湖阳镇境内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唐河县200MW光伏项目
标段名称:场区工程B标段PC工程(不含光伏组件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标段为32-62发电单元,光伏场区建设容量118.95104MWp,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场区道路工程、支架与设备基础工程、光伏支架及附件采购安装工程、光伏组件安装工程(不含组件采购)、逆变器、箱变及附件采购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与试验、通讯工程、调试工程、接地工程、围栏工程、光伏场区启动、工程验收、试验、所有设备卸车、二次转运和保管(含甲供材)、环水保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移交、其它工程等(桩基检测、组件检测、电缆抽检等的试验单位由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负责配合运输、保管、取样、送检等)。其它检测由投标人负责。
2.设备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外)及其配套的光伏电站智能监控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3.与本工程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三同时”施工,配合完成监理监测、验收、备案取证及“三同时”相关证照办理。
4.除光伏场区租地以外的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等工作。
5.建设期工程一切险。
6.工程验收(包含质监验收、电力验收等本工程所需要的其他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7.甲供设备光伏组件车板交货,运输至投标人设置的堆场位置(厂家车辆可到达的位置),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的卸货、保管和二次倒运等。
8. 依托项目建设,联合申报或甲方单独申报科技创新项目2项,并获得1项省级奖项(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技术发明奖、科技部登记备案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等)。申报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上述工作由乙方组织实施,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成果归甲方所有。
质量要求详见: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024年6月1日;
首个发电单元并网日期: 2024年11月5日;
全容量并网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竣工日期: 2025年03月31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容量50MW及以上)正式投运EPC或PC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内容、双方的签字盖章页、完工证明),不能证明项目容量、合同范围、是否竣工验收的认定为无效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需本人手写签名),且注册于投标单位,且取得有效的安全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4.安全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截图。
7.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