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相关招标项目华电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施工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其他、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招标项目拟定工期45天,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具体以实际反送电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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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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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施工 |
220kV送出线路施工(约3.4km)及所有一二次试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与750kV五家渠变电站和中绿电北沙窝西升压汇集站站内的通讯联调、保护联调、二次接火、母差接火等)、并网前线路验收手续办理、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随机备品备件)、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及管理、送出线路全线钻、跨越其他线路,穿越沿途各企业的统一协调、建设用地征用、建安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通过验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提供2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施工(或EPC,或PC)的投运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08 08:30到2024-05-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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