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低温省煤器烟气余热利用装置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江陵二期2×660MW扩建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祁家渊厂址,西北距荆州市市区约25.0km,东南距江陵县约10.0km,南距长江约1.4km,邻近荆州煤港储煤基地,西侧靠近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项目紧邻“西电东送”大通道和浩吉铁路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口,依托荆州煤港储煤基地,具有电力消纳易,地理区位好,电煤供应可靠等优势,是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布局并支持建设的储运结合“路口”电站。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低温省煤器烟气余热利用装置及其辅助系统设备采购,主要包括低温省煤器、热媒水暖风器、辅助换热器、热媒水循环泵、定压水箱,二次风暖风器、辅助换热器凝结水升压泵、空预器低压旁路换热器凝结水升压泵及配套的阀门和管道等,以及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现场服务、技术服务等。
2.3 交货要求
1#机组低温省煤器烟气余热利用装置暂定2025年2月10日发运至现场,2#机组低温省煤器烟气余热利用装置暂定2025年4月30日发运至现场。具体交货计划以满足现场安装需求为准,招标人在要求供货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满足现场安装需求。
交货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低温省煤器烟气余热利用装置合同业绩不低于2项。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1时整至2024年5月21日18时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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