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用煤量约1200万吨,为了保证生产用煤,缓解存煤压力,在四期设置储煤容量35万吨左右临时煤场。在低负荷时期采用汽车短盘的方式将煤场存煤拉运至临时储煤场、整理苫盖,高负荷时期再将临时储煤场的存煤拉运回厂内储煤场,平均运距1.3公里。服务期内往、返拉运量约60万吨,本次拟对短盘作业进行外委。
2.2 服务地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服务期: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9个月,实际开始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间委托人可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投标方需配置至少16名现场作业人员和5台50L装载机、10台额定载重量不小于30吨的相同载重量翻斗自卸车,在低负荷时段按招标方要求将厂内储煤场燃煤装车短盘至临时储煤场(最大拉运能力不低于每小时2000吨),定期整理苫盖,高负荷时段根据生产现场用煤情况在将临时储煤场存煤拉运回厂内储煤场,当日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区域及周边道路卫生进行清理,确保不发生扬尘现象,满足环保要求。具体拉运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货物运输;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运输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21日9:00起至2024年5月2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