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火车延长线卸煤及运输
2.3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进路
2.4 项目规模: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50MW、2×600MW 亚临界燃 煤汽轮发电机组,火车延长线约 85 米,可容纳6 节车皮,车皮均为路车,单侧 卸煤,距离指定的运输煤场在 2 公里以内,预计年度厂内火车延长线卸煤及运输 煤量 30 万吨。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365 日历天,以合同 实际约定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方需求,将驶入延长线区域的火车车厢里的整厢燃 煤卸净并运输至指定煤场,同时负责开关车门,清理火车车厢内积煤、延长线现 场 5 米范围内的杂物、洒落煤炭及积雪等, 并协助招标方在运输过程中完成各煤 场存煤组垛及垛型修复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 1 个及 以上卸煤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