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达拉特旗发电分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建有1台1000 MW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锅炉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制造,汽轮机及发电机组由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预计2024年6月30日正式投运。本次拟对主机及部分公用系统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进行外委。
2.2 服务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发电厂
2.3 规模:1×1000MW。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标范围:投标方须至少配备66名现场服务人员完成达拉特旗发电分公司1×1000 MW机组主机及部分公用系统的检修及日常维护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为2014年1月1日至今)累计三年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检修或维护服务的合同业绩(单项合同已执行时间至少一年及以上为有效业绩,执行时间超过一年按实际执行时长累加),并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包括合同范围、机组容量、合同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4日9:00起至2024年6月2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