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蒙东公司伊敏露天矿取消驾驶室电动宽体卡车及配套系统工程无人驾驶车端控制柜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货,且具备使用条件。
2.6 合同可持续执行条件: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认为无人驾驶卡车、移动换电站、无人驾驶控制系统等可靠性、安全性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甲方有权调整本次招标设备的到货数量、到货时间,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将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同乙方协商处理后续相关事宜。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7招标范围:无人驾驶车端控制柜包括:域控制器、激光感知、远控急停装置、网络视觉感知、毫米波感知、视觉感知等模块,共计90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0台智能感知设备(包括智能摄像头或激光雷达或毫米波雷达)或车用智能驾驶域控制器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外购车用智能驾驶域控制器整机的,必须提供所投车用智能驾驶域控制器整机的制造厂商(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台数多者优先,业绩相同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自行集成车用智能驾驶域控制器,投标人自行集成车用智能驾驶域控制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主要部件品牌、型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6日09:00起至2024年06月22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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