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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2025年煤场接卸服务管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哈罗公路72公里左转17公里—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2×660MW火电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年(365天),开始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19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煤场管理范围内所有工作,包括来煤接卸、推整、卸车监护,煤堆整形、底煤清理、上煤,煤场保洁、洒水、冲洗,场内车辆管理,临时煤场燃煤倒运,煤堆巡视检查及测温等工作内容(固定单价合同)。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煤场接卸服务管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格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煤场接卸合同业绩; (2)煤场推整服务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17 12:22到2024-06-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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