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工程地点及质量
2.1招标范围:
(1)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主装置区中包装厂房、粉料脱气区、分离干燥区、催化剂配置、尾气回收、装置街区管廊、聚合物反应区、原料精制区、溶剂回收区、粉料掺混区、三乙基铝、雨淋阀室、机柜间、变电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桩基工程,以及区域内的外管廊、管架、生产污水池、初期雨水池、仪表井、阀门井、粉末分离池及管网工程。
(2)循环水装置中的加药间、循环水塔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桩基工程,以及区域内的管网工程。
(3)土方平衡及道路工程。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10日历天
2.3工程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平路庙。
2.4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本单位在册职工,须提供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6月1日起连续6个月);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5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3年其中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请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申请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申请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合格申请人数量在12家以下(含12家)时,确定所有合格申请人为入围申请人;通过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前12名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3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