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灵丘县牛头山25MW、道条山2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灵丘县道条山2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和灵丘县牛头山2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联合建设项目。风电场共规划建设容量25MW+25MW,一次建设完成。本工程联合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由灵丘县道条山2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站内新建2台25MVA主变;升压站110kV采用单母线接线。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灵丘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母线侧,路径长约13km。本风电场升压站新建生产控制楼、生活消防泵房、附属用房及主变压器、无功补偿、电气一次预制舱、电气二次预制舱、出线架构等生产设施,满足生产生活要求。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办理费用、征地及补偿费用、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等)、设备采购供货、设备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生产准备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以及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
2.5建设地点:山西省灵丘县
2.6工期:365日历天内,以书面开工令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5年(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25MW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签署页和能够证明规模的内容)和完工(或竣工)证明为准,时间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3.4投标人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的项目经理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6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技术负责人、土建专责、电气一次专责、电气二次专责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本招标项目中的牛头山、道条山两个项目主要施工管理、技术人员须分别组建,不得相互兼职;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领取文件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义务和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8日23:00至2024年7月13日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