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宣威分公司现运行的机组(2×300MW机组,机组编号为#9机组、#10机组)分别于2003年12月和2004年6月投产发电,两台机组年耗煤量约250万吨左右,公司现设置有甲(#1和#2煤场)、乙(#3和#4煤场)两个煤场,分列#2输煤皮带南、北两侧。其中甲煤场中部已建设有长为72米、单跨距为80米、高度为33.461米的干煤棚;乙煤场中部已建设有长为117米、单跨距为80米、高度为33.461米的干煤棚;在东北部设置#6煤场,占地面积10400平方米,目前处于露天布置状态。甲、乙两个煤场南北方向均未完全封闭,部分区域处于露天布置状态;乙煤场北侧还设置有平面形状不规则的露天煤场(#5煤场)。目前,乙煤场干煤棚北侧露天煤场西侧建设有防风抑尘墙,抑尘墙17.5米高,下部设置2米高的筑砌挡墙。斗轮机煤场内部建有喷洒水系统。虽然对扬尘采取了加装抑尘网及喷淋设施,但在大风季节煤场扬尘仍会给现有居民生产生活区等环境保护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不能满足环保排放要求。煤场封闭是国家宏观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是解决煤场周边环境污染的根本措施,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为解决露天储煤场的煤尘污染,对厂内的#1~#6煤场未实施封闭的部分进行封闭改造,改善煤场周边环境状况,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1.2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对宣威分公司#1-#6煤场进行全封闭改造设计(桩基基础、网架结构)以及配套设施改造设计、地勘(详勘)报告(包括地下管网、建筑物基础等物探)、地形、建筑物测量、测绘及其相关报告,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原干煤棚进行检测鉴定,出具检测鉴定报告,确定升级改造的内容及项目。设计与原有的干煤棚配套增加盘煤、照明、采光、除尘抑尘、安全检测及灭火系统、消防、摄像(含现场施工安装的摄像)及检修步道等设施。设计考虑未来安装太阳能光伏组件的载荷余量。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编制、工程/设备技术规范编制及竣工图设计任务,按照国家、电力、煤炭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应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配合“三同时”及行政许可,满足安评、环评、消防及职业健康等验收要求。
以上设计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生产辅助建筑物、给排水、消防、火灾报警、供电、照明、节能、通信、控制、劳动保护、环保设施工程、视频监控(包含施工视频监控)、喷淋喷雾抑尘、明火煤监测设备、安全监测系统(包括温度监测、可燃气体监测、CO监测、烟雾监测等)、数字化煤场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智能盘煤设备、煤场动态建模等)、在线测温、通风、煤场雨排水、周边道路及绿化等。
2.1.3本项目设计工作计划2024年8月开始,计划建设工期425天,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
2.1.4 标段(包)划分:云南公司宣威分公司#l-#6煤场封闭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最少具有单机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设计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设计合同完成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100MW及以上规模火电机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2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