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试行)》《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及《陕西省煤矿智能化验收评分方法(试行)》所提出的智能化建设条件评价标准,赵石畔煤矿智能化建设为I类中级智能化煤矿。本项目将围绕赵石畔煤矿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新型现代化煤矿的建设目标以及分层次的建设思路;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坚持前瞻性、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等设计原则;将大数据、自动控制、移动互联网、煤矿机器人等与现代矿山开发技术相融合,构建赵石畔煤矿感知、互联、控制、分析、预测、决策的完整智能体系,覆盖开拓、采掘、运通、洗选、安全保障、生态保护、生产管理、经营决策等全过程,形成具有完整智能系统、全面智能运行的智能化煤矿。现拟对榆横矿区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智能化建设(安全生产部分)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榆横矿区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智能化建设(安全生产部分)各系统的深化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转、竣工验收、质保等。具体内容包括:
(1)智能综合管控平台、
(2)5G+多网融合系统、
(3)智能供电云网融合管控系统、
(4)智能煤流系统、
(5)智能供排水系统、
(6)机电设备智能运维管理系统、
(7)智能机器人集群系统、
(8)智能地质保障系统、
(9)智能通风系统、
(10)安全监控系统、
(11)自然发火束管色谱监测系统、
(12)光纤测温监测系统、
(13)矿压监测系统、
(14)安全双重预防管理信息系统等14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要求。对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投标方须保证系统及设备性能、质量、功能、安装规范能通过矿井联合试运转验收,满足国家及陕西省智能化矿井评分表验收标准(最新)及行业检查之规定,总分不低于85分并通过国家智能化矿井验收,招标方在国家智能化矿井通过验收后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横矿区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智能化建设(安全生产部分)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井工矿山智能化系统建设总承包业绩(合同额度≥10000万元,且业绩内容必须体现有综合管理(控)平台及5G/4G融合通讯系统)(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供货范围、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另外需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3.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井下)需提供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防爆合格证(电气产品);
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或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或2021、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信息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7.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时00分至 2024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规模: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试行)》《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及《陕西省煤矿智能化验收评分方法(试行)》所提出的智能化建设条件评价标准,赵石畔煤矿智能化建设为I类中级智能化煤矿。本项目将围绕赵石畔煤矿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新型现代化煤矿的建设目标以及分层次的建设思路;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坚持前瞻性、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等设计原则;将大数据、自动控制、移动互联网、煤矿机器人等与现代矿山开发技术相融合,构建赵石畔煤矿感知、互联、控制、分析、预测、决策的完整智能体系,覆盖开拓、采掘、运通、洗选、安全保障、生态保护、生产管理、经营决策等全过程,形成具有完整智能系统、全面智能运行的智能化煤矿。现拟对榆横矿区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智能化建设(安全生产部分)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榆横矿区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智能化建设(安全生产部分)各系统的深化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转、竣工验收、质保等。具体内容包括:
(1)智能综合管控平台、
(2)5G+多网融合系统、
(3)智能供电云网融合管控系统、
(4)智能煤流系统、
(5)智能供排水系统、
(6)机电设备智能运维管理系统、
(7)智能机器人集群系统、
(8)智能地质保障系统、
(9)智能通风系统、
(10)安全监控系统、
(11)自然发火束管色谱监测系统、
(12)光纤测温监测系统、
(13)矿压监测系统、
(14)安全双重预防管理信息系统等14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要求。对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投标方须保证系统及设备性能、质量、功能、安装规范能通过矿井联合试运转验收,满足国家及陕西省智能化矿井评分表验收标准(最新)及行业检查之规定,总分不低于85分并通过国家智能化矿井验收,招标方在国家智能化矿井通过验收后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横矿区赵石畔煤矿矿井项目智能化建设(安全生产部分)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井工矿山智能化系统建设总承包业绩(合同额度≥10000万元,且业绩内容必须体现有综合管理(控)平台及5G/4G融合通讯系统)(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供货范围、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另外需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3.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井下)需提供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防爆合格证(电气产品);
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或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或2021、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信息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7.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9时00分至 2024年07月20日 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