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6号华光(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项目规模:对2台72t/h余热锅炉的改造和烟气系统脱硝升级改造,配套建设所需要的生产设施即相关辅助系统。其中包括:烟气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热解制氨系统、氨/烟气混合系统、催化剂反应系统、公用系统、辅助系统等,以及配套供水、配电、控制、暖通、照明、消防(含水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业电视、土建及管沟施工等。
本工程投标方负责所有材料采购(除注明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外)、制作、安装、调试等。本工程工作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土建部分、工艺部分、电气部分、热控仪表部分。本工程涉及与电厂原有设备或管道的接口皆由投标方负责施工。
具体详见第五卷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脱硝技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内容和范围:对2台72t/h余热锅炉的改造和烟气系统脱硝升级改造,配套建设所需要的生产设施即相关辅助系统。其中包括:烟气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热解制氨系统、氨/烟气混合系统、催化剂反应系统、公用系统、辅助系统等,以及配套供水、配电、控制、暖通、照明、消防(含水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业电视、土建及管沟施工等。
本工程投标方负责所有材料采购(除注明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外)、制作、安装、调试等。本工程工作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土建部分、工艺部分、电气部分、热控仪表部分。本工程涉及与电厂原有设备或管道的接口皆由投标方负责施工。
具体详见第五卷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8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80日历天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A级)(已换证的投标人应具有对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脱硝系统新建或改造已完工业绩或1个及以上已完工锅炉受热面改造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