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境内,夏河县南侧约70km处。
项目规模:4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4046524GZ0002P1
项目名称:夏河4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名称:11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夏河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含竣工验收)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包括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10kV送出线路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
110kV送出线路具备倒送电日期:2025年6月30日;
110kV送出线路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在各自承担工作范围内应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有2个及以上 110kV等级及以上送出线路 EPC(PC)已完工业绩,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的校签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完工证明等,未提供认定为无效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本人手写签名。且注册于投标单位,且取得有效的安全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设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4.安全要求:(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03日- 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