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本项目为霞浦核电有限公司三沙镇配套设施Ⅲ标段工程,拟建项目位于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小皓村附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5亩。
2.3 标段划分: 霞浦核电三沙镇配套设施Ⅲ标段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供货、服务内容完成止。
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三沙镇配套设施Ⅲ标段范围内集装箱生活区(包含集装箱生活区内水电通信网络工程)、集装箱生活区基础、岗亭、配电间(不含设备),光缆通信间、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家具家电、厨房餐厅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健身设施等的采购和安装,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及采购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本标采购范围内任一或多种货物供应相关业绩且每项业绩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未结算业绩只提供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