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拟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北区建设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以煤直接液化为主线,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提高综合能源转化效率。产品方案以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高附加值化学品和材料为主,充分考虑“平急结合”战略需求,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构建煤基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在榆林打造集团“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绿色示范基地。本项目包括煤液化、煤气化、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MTO及下游加工、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共5部分及其配套的公辅工程,其中煤液化部分包括216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等11套装置;煤气化部分包括93万m³/小时煤气化、210万吨/年煤制甲醇等6套装置;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部分包括200万吨/年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等9套装置;MTO及下游加工部分包括75万吨/年甲醇制烯烃等5套装置;煤基可降解材料部分包括5万吨/年聚碳酸丁二醇酯(PBC)、16万吨/年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等7套装置,共计38套工艺装置。项目占地面积约558公顷。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选择一家地基及桩基检测服务单位,在招标人提供临时用地规划范围内建设满足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检测设施,全面负责该检测设施的运行和管理,以满足项目对检测的需求。地基及桩基础质量检测任务完成后,投标人应自行恢复用地原貌并移交招标人等工作。
2.3 其他:
检测设施建设:预计于2024年8月30日前建成,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具备提供检测服务条件。
检测时间:具体开始检测时间为以投标人接到招标人的入场通知书后计起的3日内,预计结束时间2027年6月30日,准确完工时间以招标人根据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提出的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检测)。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检测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如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可在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结算单等有最终用户盖章的材料)中体现结算金额。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4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