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副产品销售标段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
2.2 项目规模:按项目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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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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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副产品销售标段 |
汕头公司招标合同期限内粉煤灰、炉渣及石膏承包销售,转运和清除的工作。预计粉煤灰产量为48.5万吨,炉渣产量为5.36万吨,石膏产量为19.45万吨。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副产品销售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粉煤灰、炉渣及石膏3种同类产品(即:同时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1项炉渣、1项石膏)采购或销售或处置加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等,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29 09:00到2024-09-05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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