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南漳张家坪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李庙镇境内,供电范围为湖北电网,电站建成后主要发挥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等作用的同时,亦可作为区外来电的保安电源,有效平抑大规模区外来电的波动,为电网提供重要的动态支撑。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下水库4部分组成。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湖北省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和紧急事故备用任务。
南漳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800MW。电站上水库集雨面积2.31km2,校核洪水位962.91m,正常蓄水位960.00m,死水位932.00m,总库容1133.50 万m3。天然库盆,采用库岸混凝土面板+库底土工膜全库盆防渗方案,库岸冲沟处最大坝高40.70 m。下水库集雨面积8.8km2,校核洪水位447.77m,正常蓄水位446.00m,死水位406.00m,总库容1153.00万m3,大坝采用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79.00m。
本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及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
上水库主要建筑物由库盆、库岸边坡防护及进出水口等组成。库盆底部930.00m,库岸环库公路顶部高程965.50m,顶宽8.00m,轴线长度3040.534m。库盆采用全库盆防渗,即库岸混凝土面板+库底土工膜防渗。上水库坝址集雨面积仅2.31km2,校核洪峰流量(P=0.1%)106.00m3/s,24 小时洪量118.30 万m3,洪水全部入库,坝前水位壅高2.91m,无需设置泄水建筑物。
输水系统布置在上水库库岸东侧与下水库胡家坪村附近的洞河右岸之间的山体内,总体呈西南-东北走向。上、下水库进/出水口水平距离约2074m,距高比4.04。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输水系统总长度为2644.58m,其中引水系统长896.39m,尾水系统长1748.19m。
地下厂房采用首部式布置方案,其中主副厂房洞开挖尺寸为217.0m×25.5m×56.9m(长×宽×高),主变洞开挖尺寸228.55m×20.00m×20.55m (长×宽×高)。地面开关站布置在下水库大坝下游200m 右岸冲沟内的缓坡地带,开关站平面尺寸为180m×38m(长×宽),平台高程为450.00m。地面开关站主要包括GIS 楼、继保楼、出线平台和柴油发电机房四部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分两个标段,标段名称及招标范围如下:
2.2.1 C1标: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和引水系统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上水库库岸工程、上水库库盆工程、上水库库底排水洞工程、引水系统工程、钢管制作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引水系统充(排)水试验、地质钻孔封堵、施工支洞工程、永久道路工程、临时道路工程、道路与地下洞室的维护管理、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照明系统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上水库库岸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上水库库岸工程包括上水库库岸及环库公路开挖支护、岸坡排水、锚喷支护、库岸填筑及回填、混凝土浇筑、排水管埋设、止水制作与安装等。
(2)上水库库盆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上水库库盆工程包括上水库库盆开挖支护、岸底排水沟、锚喷支护、库底碎石桩地基加固及土石方填筑、灌浆和排水、混凝土浇筑、排水管埋设、止水、土工膜防渗制作与安装等。
(3)上水库库底排水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上水库库底工程包括上水库库底排水洞开挖支护、锚喷支护、灌浆和排水、混凝土浇筑、排水管埋设、止水、蝶阀及钢管制作与安装等。
(4)引水系统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主洞(包括引水上平段、引水竖井段及引水下平段)、引水钢岔管及引水支管的土石方明挖、洞挖、井挖、支护、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灌浆、止水、土工膜防渗制作与安装等工作。
(5)钢管制作工程
承包人完成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压力钢管制作及引水系统压力钢管安装等工作。
(6)金属结构安装
承包人完成引水系统范围内金属结构及其附件的埋设、安装、调试,包括闸门(拦污栅)、启闭机及其控制柜的安装、启闭机本体与控制柜之间的电缆敷设、接线、调试,引水系统范围内金属结构设备的验收、卸货、工地内部的运输和仓储等工作。
(7)引水系统充(排)水试验
承包人应负责引水系统充排水试验过程中的充水、排水试验工作。应负责按技术文件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充排水试验进行全过程的组织、巡视、监测,同时对充排水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包括观测初始数据在内的监测记录和监测报告,并应按监理人指示报送监测成果分析报告。
(8)地质钻孔封堵
承包人应完成上水库工程、引水系统工程地质钻孔灌浆封堵等工作。
(9)施工支洞工程
本合同承包人负责施工的施工支洞有1号施工支洞、2号施工支洞、3号施工支洞的开挖与支护、路面铺设、封堵(含灌浆处理)、洞内辅助设施等。
(10)永久道路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为3#道路、5#道路路基边坡开挖与支护、路基土石方填筑、挡土墙、路面结构、截排水沟、边沟、涵洞和交通设施等。
(11)临时道路工程
临时道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7#道路、9#道路、11#道路及其他至工作面临时非主要道路的勘测、设计、路基边坡开挖与支护、路基土石方填筑、挡土墙、路面结构、截排水沟、边沟、涵洞和交通设施等。
(12)道路与地下洞室的维护管理
道路与地下洞室的维护管理主要包括上库区1#施工支洞、2#施工支洞、下库区3#施工支洞、上库区3#道路~11#道路及其他临时非主要道路等。
(13)水土保持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范围内交通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工程区域的临时拦挡、临时苫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砾石压盖、土地整治等工作;临时场地使用结束后,对所占用临时用地进行土地整治等。
(14)环境保护工程
承包人需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生态环境保护等环保措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施工期废污水处理(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2)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与噪声污染防治;
3) 环境空气保护与施工扬尘控制;
4)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
5) 陆生动植物保护与水生生态保护。
(15)照明系统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本标段的照明插座、开关、照明系统预埋管路、路灯、开关柜等的采购、安装、施工期维护。具体为:承包人应负责本标照明系统内的照明插座、开关、照明预埋管路、路灯、开关柜等的采购、运输、保管、埋设、安装、敷设、检查和试验等全部工作。
2.2.2 C2标: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和地下厂房系统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下水库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工程、下水库变形体及库岸防护工程、主、副厂房工程、地下厂房顶拱网架工程、辅助洞室、排水廊道工程、主变洞工程、高压电缆洞工程、地面出线场工程、GIS楼,中控楼工程、尾水系统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尾水系统充(排)水试验、地质钻孔封堵、施工支洞工程、永久道路工程、临时道路工程、道路与地下洞室的维护管理、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照明系统工程、2#取水泵站。项目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下水库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下水库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工程包括下水库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和泄水消能建筑物开挖支护、边坡排水、锚喷支护、混凝土浇筑、灌浆和排水、土石方填筑、排水管埋设、止水、压力钢管制作与安装等。
(2)下水库变形体及库岸防护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下水库变形体及库岸防护开挖支护、边坡排水、锚喷支护、土石方填筑、灌浆和排水、混凝土浇筑、排水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等。
(3)主、副厂房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主、副厂房洞、母线洞、交通电缆洞、厂内透平油罐室、主副厂房通风机层扩建段、主厂房送风竖井等工程的开挖、支护、钻孔和灌浆、混凝土工程施工,主机一期埋件(尾水管、底环、蜗壳、座环、机坑里衬、接力器基础、机架基础埋件、定子基础埋件等)、厂房埋管安装工作。
(4)地下厂房顶拱网架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地下厂房顶拱网架设计制作安装、网架支撑结构的支护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及埋管埋件施工。
(5)辅助洞室
承包人应完成主变通风洞等工程的洞挖、支护、钻孔和灌浆、混凝土工程施工等工作。
(6)排水廊道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地下厂房排水廊道、输水系统压力管道排水廊道、自流排水洞的洞挖、支护、钻孔和灌浆、混凝土工程施工等工作。
(7)主变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主变洞、主变左端通风竖井洞挖、支护、钻孔和灌浆、混凝土工程施工等工作。
(8)高压电缆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高压电缆洞洞挖、支护、钻孔和灌浆、混凝土工程施工等工作。
(9)地面出线场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地面出线场的土方明挖、石方明挖、支护、钻孔和灌浆、混凝土工程施工、预埋件及埋管施工等工作。
(10)GIS楼、中控楼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GIS楼、中控楼的土方明挖、支护、混凝土工程施工、预埋件及埋管施工等工作。
(11)尾水系统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下水库进/出水口、尾水隧洞(包括尾水支洞、尾水岔洞以及尾水主洞)、尾闸室、下游调压室的土石方明挖、洞挖、井挖、支护、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灌浆、止水、压力钢管运输及安装等工作。
(12)金属结构安装
承包人完成尾水系统范围内金属结构及其附件的埋设、安装、调试,包括闸门(拦污栅)、启闭机及其控制柜的安装、启闭机本体与控制柜之间的电缆敷设、接线、调试,尾水系统范围内金属结构设备的验收、卸货、工地内部的运输和仓储等工作。
(13)尾水系统充(排)水试验
承包人应负责尾水系统充排水试验过程中的充水、排水试验工作。应负责按技术文件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充排水试验进行全过程的组织、巡视、监测,同时对充排水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包括观测初始数据在内的监测记录和监测报告,并应按监理人指示报送监测成果分析报告。
(14)地质钻孔封堵
承包人应完成下水库工程、地下发电厂房工程、尾水系统工程等地质钻孔灌浆封堵等工作。
(15)施工支洞工程
本合同承包人负责施工的施工支洞有4号施工支洞、5号施工支洞、6号施工支洞的开挖与支护、路面铺设、封堵(含灌浆处理)、洞内辅助设施等。
(16)永久道路工程
永久道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6#、16#永久道路的路基边坡开挖与支护、路基土石方填筑、挡土墙、路面结构、截排水沟、边沟、涵洞和交通设施等。
(17)临时道路工程
临时道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4#道路、8#道路、10#道路、12#道路、18#道路及其他至工作面临时非主要道路的勘测、设计、路基边坡开挖与支护、路基土石方填筑、挡土墙、路面结构、截排水沟、边沟、涵洞和交通设施等。
(18)道路与地下洞室的维护管理
道路与地下洞室的维护管理主要包括下库区通风兼安全洞、进厂交通洞、4#施工支洞、5#施工支洞、6#施工支洞、下水库区2#道路~18#道路及其他临时非主要道路等,其中由其他标段承包人实施的道路与地下洞室,在其合同工程完工或经监理人协调后移交本标段承包人后,将由本标段承包人一并进行下水库区道路与地下洞室的管理维护,直至本标段合同工程结束。
(19)水土保持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范围内交通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工程区域的临时拦挡、临时苫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砾石压盖、土地整治等工作;下水库临时场场地使用结束后,对所占用临时用地进行土地整治等。
(20)环境保护工程
承包人需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生态环境保护等环保措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施工期废污水处理(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2)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与噪声污染防治;
3) 环境空气保护与施工扬尘控制;
4)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
5) 陆生动植物保护与水生生态保护。
(21)照明系统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本标段的照明插座、开关、照明系统预埋管路、路灯、开关柜等的采购、安装、施工期维护。具体为:承包人应负责本标照明系统内的照明插座、开关、照明预埋管路、路灯、开关柜等的采购、运输、保管、埋设、安装、敷设、检查和试验等全部工作。
(22)2#取水泵站
承包人应负责2#取水泵站施工、以及相应的管道铺设等工作。
2.3 计划工期
本工程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直至整个工程全部完建、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合同期限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合同通过验收为止。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底(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预计2028年9月底前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9年12月底前全部机组投产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C1标:近10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同时具有已建(以合同验收时间为准)或在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坝高50m及以上的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业绩、井长200m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竖/斜井(斜井角度不小于48°)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合应具有上述业绩。
C2标:近10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同时具有已建(以合同验收时间为准)或在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坝高50m及以上的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施工业绩、跨度20m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土建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合应具有上述业绩。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3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项目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验,且担任过3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副总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其他人员要求: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总监应为专职,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其中,安全总监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1年-2023年)均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测量单位及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不得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6日8时30分到2024年9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