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采气四厂作业区域(富县、甘泉县)采气大队、直罗净化厂等基层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进行运输及处置。预计总处理量生活垃圾约5055桶、污水约23227.5方。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1标段:直罗净化厂;2标段:下寺湾处理厂;3标段:694采气大队;4标段:653采气大队。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004)基层单位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运输处置项目1至4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04)基层单位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运输处置项目1至4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4.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失信交易商名单及延公司组织的招投标过程中被评委会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且在限制期限内的失信交易商(未提供者以现场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9日到2024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