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 2024 至 2025 年度灰渣综合利用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负责完成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 2×350MW 机组在 2024 年 10 月 01 日~2025 年 09
月 30 日 (计划服务期限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实际日期按照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一年)期间粉煤灰和炉渣产生量和现有库存量全部合规外运及综合利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机构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资质。
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类似本标 服务业绩 1 项(指合同数量,类似业绩指粉煤灰综合利用或粉煤灰销售),含正在服务和新 承接的业绩。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粉煤灰、炉渣合规合法外运和综合利用 的方案以及投标方或其合作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证明(包括投标方或其合作单位关于 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的环评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运输能力)。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0 时 至 2024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