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度通勤车辆司机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2 规 模:邯峰电厂厂区距离职工生活区约45公里,目前厂通勤车辆共有49辆,现有在岗驾驶员38人;
2.3 标段划分:河北公司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度通勤车辆司机外包服务;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5 服 务 期:服务期为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以下用车司机服务:全厂职工上、下班通勤用车,运行人员倒班用车及生产值班用车,生产检修、抢修及其它非正常情况时的临时用车,厂区晚上、节假日的值班用车,日常公务用车和非公务用车,厂内清扫车、洒水车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通勤车辆司机服务业绩,合同服务期限至少为1年,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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