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含油氨水提质和液氨生产工艺研发及示范工程的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整套启动试验、性能考核验收、培训、消缺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1项目的脱硫吸附塔、氨精馏塔等主设备和项目所有附属设备及相关设备组件的安装施工工作;
1.2项目的土建包含设备基础、泵房、装置区地面硬化、装置区散水等土建施工。
1.3项目包含的暖通、消防和给排水等工程;可燃有毒报警、视频监控等电信安装工作;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9.投标人具备工业管道安装GC1资质等级;
10.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够体现以上项目特征的有效证明材料】;
11.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证;
1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够体现以上项目特征的有效证明材料】;
13.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满两年)。【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