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招标范围为石灰等纯碱加药装置共5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60个自然日供货完成。
交货地点分别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运行部、树脂运行部 水务项目部、新疆公司乌东煤矿国能水务项目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大井产业园准东大道57号准东煤电公司准东二矿国能水务项目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筒仓加药装置或碳酸钠筒仓加药装置或氧化镁筒仓加药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