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冬季供暖期火运清冻车底项目
4.招标范围: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清车底。(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3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符合交通、安全等规定的属于投标人合法使用的,且满足于本招标项目要求相关卸煤机械;
4、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8日08时30分---2024年10月14日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