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服务类班车)2025年至2028年煤场委托管理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2025年至2028年煤场委托管理(CHDTDZ091/17-QT-05501):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煤场委托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来煤车辆接卸,煤场平整、压实、整形,沉煤池、含煤废水池定期清理,煤场区域道路清扫及积煤清理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2025年至2028年煤场委托管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年度(连续服务时间满12个月及以上)灰渣清运、灰场管理、煤场管理、设备运行、设备维护业绩至少一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竣工报告或业主评价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08 14:01到2024-10-15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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