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35kV电源线路塌陷区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
2.1工程概况:35kV兴隆I、II线均引自220kV马青变电所不同母线段,为兴隆庄煤矿提供电源,两条线路于1981年建设投运至今。 其中,兴隆I线全长约8.8km,导线为JNRLH60/G2A-185/30型耐热铝合金导线,线路杆 塔52基,其中四管塔5基、管型塔20基、角钢塔27基。全线路有21m及以下杆塔32基,21m 以上杆塔20基,途经2个乡镇(新兖镇、兴隆镇),8个自然村,交叉跨越38处。
另外,兴隆Ⅱ线全长约7.6km,导线为JNRLH60/G2A-185/30型耐热铝合金导线,线路杆塔40基,其中四管塔6基、管型塔16基、角钢塔18基。全线路有21m及以下杆塔13基,21m以上杆塔27基,途经2个乡镇(新兖镇、兴隆镇),8个自然村,交叉跨越47处。 正常运行方式为35kV兴隆Ⅱ线运行,35kV兴隆Ⅰ线热备用。 矿井设35kV变电所(35kV/6.3kV)一座,所内安装3台主变压器,2台工作,1台热 备用,1#、2#主变型号为SFZ9-20000/35/6.3,3#主变型号为SFFZ9-20000/35/6.3。
根据35kV兴隆Ⅰ、Ⅱ线目前状况并结合压覆采煤工作面的实际情况,确保不影响兴隆庄煤矿十年矿井生产接续规划,做到无缝衔接且消除因地表沉降对架空电源线路的影响,本改造方案:即35kV 兴隆Ⅰ、Ⅱ线受塌陷区影响部分的线路路径重新规划设计,不受影响线路保持现状不变。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35kV电源线路塌陷区治理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35kV兴隆Ⅰ线:改造段架空线路长度约 3.4km+2.8km,共 6.2km;新装23#—38#、46#-49#、55#-56#杆钢管塔共22基,新装50#—54#杆角钢塔5基;购置并架设JNRLH60/G2A-240/40型耐热铝合金导线长度约21390m,敷设OPGW-48B1-70型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约7130m;购置并敷设NHYJV72-35kV-1×240型非磁性钢丝铠装电力电缆约2790m;购置并敷设FADSS-48B1-600PE(防鸟啄)型自承式通讯光缆约7130m;拆除原兴隆Ⅰ线各型电杆共9基(含架空线路及架空地线);购置并安装塌陷区内杆塔形变监测系统5套,另安装杆塔视频监控系统13套。②35kV兴隆Ⅱ线:改造段架空线路长度约 1km+6.2km,共 7.2km;新装14#—18#、26#—44#、49#—51#杆钢管塔共27基,新装45#—48#杆角钢塔4基;购置并架设JNRLH60/G2A-240/40型耐热铝合金导线长度约24850m,敷设OPGW-48B1-70型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约8280m;购置并敷设NHYJV72-35kV-1×240型非磁性钢丝铠装电力电缆约2370m;5购置并敷设FADSS-48B1-600PE(防鸟啄)型自承式通讯光缆约8280m;拆除原兴隆Ⅱ线各型电杆共41基(含架空线路及架空地线);购置并安装塌陷区内杆塔形变监测系统4套、另安装杆塔视频监控15套。矿内分别架设30m电缆桥架跨路桁架1基(35kV兴隆Ⅰ线、兴隆Ⅱ线两趟电缆桥架共用)。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设备设施的拆除、安装调试、升级、试运行、协助检测测试、配套资料、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的全过程等。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等全面负责,包括工农关系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3工期要求:2025年11月1日前具备运行条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4.2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煤炭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任职。
4.4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4.5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总承包资格。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相同或类似(煤矿塌陷区电力线路治理)项目业绩。工程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