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人中标后与招标人代管公司(张家口阜风新能 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张家口察北管理区 100MW风储构网型实证应用项目场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 ,规划总容量 100MW,拟建 16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风电机组,工程在竣工投产后的20年生产期内将持续为当 地提供清洁的电力供给,同时将带动当地交通服务业、能源化工等产业发展,助力张家口产业升级和能源转型。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风电场内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风电机组、16 台箱式变压 器,并配套建设所需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及大型风电机组安装的 16个临时吊装平台等的土建工程;风电场拟以 5回 35kV 集电线路汇集接入至新建220kV升压站 35kV侧。
2.2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张家口察北管理区 100MW风储构网型实证应用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2.5.1 招标范围:(1)张家口察北管理区 100MW风储构网型实证应用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00MW风电场、220kV升压站(含线路和对端间隔保护设计)、储能电站(构网型)、调相机工程、场内集电线路 工程等工作工程总体设计报告至竣工验收全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总体设计及报告编制;风 电场微观选址;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和设备招标文件编制(含构网型风机及塔筒、PC、调相机、储能 等)、编制全场所有设备技术规范书、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图纸交底和现场设代等);执行概算编制,配合项目 水保、环保、安全、消防、防洪等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并按照相对应的要求开展设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 务;委托冀北电网认可的第三方单位开展总体(初步)设计评审并取得批复意见;配合项目合规性手续办理。
(2)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不包括:1)接入系统设计;2)设计监理;3)送出工程设计。 (3)完成从项目 可行性研究后至竣工验收全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400天,工期说明:预计40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在设计通知中载明 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张家口察北管理区 100MW风储构网型实证应用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 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100MW及以 上规模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容量和升压站电压等级的,须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2项业绩中至少有1项合同业绩须含220kV及以上升 压站勘察设计,如合同业绩中无法体现,需要单独提供1项220kV及以上升压站勘察设计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从事设计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须在简历表中描述); (2)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任命书或竣工报告 或业主证明(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设计项目的,还须在简历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4)须附项目负责人连续三个月(2024年6月及以后)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2 17:00:00时至2024-10-29 17: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