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工程概况:项目在盐河航道左岸规划的薛行作业区岸线范围内,采用顺岸凹入式港池型式,拟布置2个1000吨级煤炭卸船泊位,1个1000吨级待泊泊位,码头泊位总长度220m,设计通过能力为118万吨,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码头前沿铺面结构、生产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通讯、环保、给排水、消防等设施。
(2)招标范围:编制取水口航评、水上水下通航保障方案、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若需)、设计风险评估、初步设计(含第三方咨询)、施工图设计(第三方咨询如需)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参与项目相关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码头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水工土建、装卸工艺、道路、供电照明、通讯、环保、给排水、消防、安全、导航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方施工过程设计方全流程监督监管配合,对施工图内变更项负责审核;负责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设备及材料招标文件,参与招标、评标、技术谈判与技术协议签署;负责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参加设计联络会;负责提供本工程勘察、测量、设计所需试验技术要求及资料准备;配合厂区“五通一平”设计,提供码头区域要求;协调和其他设计院设计接口工作,提供本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附属建(构)筑物含辅助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负责施工图KKS码编制工作。
2.2 其他:(1)与其他项目分工分界:码头设计主要是码头范围内设备设施、水工土建的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方将管道、电缆、输煤栈桥等接口提供给码头设计方。0号输煤转运站及进站输煤皮带设计属码头设计方,站后皮带设计属主体工程设计方,其他附属电气及热控设备与此相同。
(2)取水口航评、水上水下通航保障方案、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若需)、设计风险评估报告及施工图设计需通过市主管部门审查,初步设计需取得省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3)本服务不含勘察,但需投标方提出勘察要求及清单,勘察服务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4)取水口可研为与水工建筑独立的压力式取水,现变更为与水工建筑一体的箱涵式取水,投标方设计满足招标方要求,并满足相关部门审查和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内河1000吨及以上的码头设计合同业绩1个,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设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内河1000吨及以上的码头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