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高压启备变设备更换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建有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18年01月及02月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6年,厂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部,东南距大凌河6.0km,东北距十家河0.5km,东侧为东三家子村,西侧为七道泉子村,北侧为朝阳市~朝阳发电厂的铁路,南为朝阳市中心,厂址距朝阳机场约9.00km,并承担朝阳市北部城区供热工作,启备变系统电压220kV,最高运行电压252kV,系统频率50Hz,高压侧采用地埋电缆连接,低压侧为封闭母线方式连接,额定容量50000/31500-31500/16700kVA,户外、三相、分裂绕组、油浸风冷、有载调压变压器,冷却方式ONAN/ONAF(70/100%),现对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启备变进行更换。
本次招标范围是1台新高压启备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试验、调试,以及旧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拆除等工作。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现场旧变压器的拆除(含迁移)和现场新变压器的安装(含施工、试验、二次倒运、滤油等)允许分包。
交货期及服务期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旧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拆除、新品安装完毕总工期5天(具体停电日期以实际批准为准)。
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额定容量≥50MVA,额定电压≥220kV)启备变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50MVA,额定电压≥220kV)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