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金陵电厂2025-2026年度脱硫输灰及生产辅助建筑物区域保洁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金陵电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2台1030MW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系统为一炉一塔设置,包括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石灰石浆液系统、石膏排出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主要构建筑物有吸收塔、WGGH、脱硫综合楼、石膏脱水楼及废水处理楼等。除灰系统主要为一炉一套电除尘、输灰仓泵、6台输灰空压机、3座灰库及附属设施、一炉一座渣仓,渣水公用系统,输灰综合码头及转运站,500立方含煤沉淀池,含煤废水沉淀池及含煤废水复用水池两座,检修楼,浴室,煤检楼、原煤样楼等。
采购内容:负责招标方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脱硫输灰及生产辅助建筑物区域保洁等,常委项目招标总人数 36 人,具体见第4.条里保洁范围、内容及要求,必要时招标方根据生产工作及脱硫输灰及生产辅助建筑物区域划分分工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负责招标方脱硫输灰及生产辅助建筑物区域及公共部分生产现场地面、阶梯、平台、门(窗)走道、楼梯、大厅、洗手间、地面、墙壁、天花、消防器材(以下简称项目)等的日常清洁,垃圾的清理等。
全厂草坪绿化为电厂办公室管理,具体日常保洁工作范围及内容按办公室绿化管理要求执行。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2025-2026年度脱硫输灰及生产辅助建筑物区域保洁服务招标标段包1。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电厂生产区域保洁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必须为投标人直接签订的合同,不得为分包合同),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9:00起至2024年11月4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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