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是由涿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扩建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地处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大堡镇,属山区,山势较陡海高度1400m-1600m。项目属于山地项目,海拔较高,气候多变。春季干旱、大风、低温;夏季凉爽短暂、昼夜温差大,雨量集中,冰雹夏秋季节常有发生;秋季天高气爽降温快,霜冻较多,冬季严寒期长,冰封期一般5-6月。
2.2招标内容:59基铁塔基础平台及相关临时便道,26台箱变平台复垦绿化、光伏场区道路上下边坡绿化,挡土墙内覆土绿化,植树等工作,在绿化施工工程中需结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国土和林草复垦验收相关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3绿化方案(具体以图纸为准)
(1)对场内道路部分路堤、路堑边坡及路肩进行覆土种草或者喷播植草,喷播植草由草种、木纤维、保水剂、粘合剂、肥料、染色剂等与水组成混合物,材料配比一般是每平方米用水4000ml、纤维200g、粘合剂3-6g。草的种类宜采用易成活、生长快、根系发达、耐寒耐旱草种,采用紫花苜蓿、披碱草按照1:1比例进行混播。
(2)碎石流坡区域建设挡土墙,挡土墙内回填植被恢复土(自然土+种植土比例8:2,表层覆盖5cm厚腐殖土,平均宽度1.3m)并进行绿化。
(3)部分路堑边坡较陡处,覆上种植土,然后进行喷播植草。
(4)场内道路有部分路段较宽,在此部分路段路肩侧种植松树。
(5)道路内侧垂直面墙体采用先挂网,再喷播绿化。
2.4养护及成活率要求
(1)养护:养护期1年(养护期开始日期以招标人签署的验收单日期为准,对于补栽苗木,养护期自补栽之日起进行计算),包括防风支护、日常浇水、剪枝、冬季保温等全部养护工作。该项目为山地项目,需采用运水车从山下运水至山上。苗木喷播、移植后当天浇1遍透水,在10天内浇2遍透水,之后的3-4个月内,每10天浇水1次。在喷播、移植成活后的1年中,平均每2个月浇水1次。
(2)成活率:种植后成活率不低于90%,一年养护期满后成活率不低于90%。
2.5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状况,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合同内所有施工工作。
2.6特别说明
2.6.1本项目投标人需踏勘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以确定实际发生工程量。
2.6.2喷播和宾格石笼挡土墙工程量为预估量,具体位置由招标方现场指定,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需具有至少1项绿化工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