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霍林郭勒市
2.3 建设规模:100MW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
2.5 设备名称:霍林郭勒 100MW 复合光伏项目光伏清洁机器人
2.6 数 量:132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招标范围:霍林郭勒 100MW 复合光伏项目采购 132 套光伏板清洁机器 人
2.9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中小企业产业园萨米亚服饰 院内二楼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及以上光伏板智能清洁机器人供货或施工项 目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 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 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 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 料)。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 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其他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适用于 接受代理商投标】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的要求,代理商须满足 3.2.3 的要求。【适用于要求代理商业绩】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日期) 公示的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