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标段1:供水排水橡胶软管、钢丝缠绕液压软管采购,标段2:矿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供水排水管采购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5 交 货 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情况分批到货,首批货物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供货到现场。
2.6 招标范围: 标段1:矿用供水排水橡胶软管口径100、159、300、350共计24000米,四层钢丝缠绕中压液压软管口径10、13、19、25、51共计3400根,配齐直通接头及U型卡等。
标段2:φ11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供水排水管3000米;φ16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供水排水管3000米;φ315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3000米;φ355钢丝网骨架聚乙烯供水排水管2000米;φ45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供水排水管200米等,两端采用高压镀锌金属扣压快速连接管接头含内衬,包括配套卡箍、螺栓(母)、流量计垫圈、密封垫。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供货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标段1:供水排水橡胶软管、钢丝缠绕液压软管采购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橡胶软管生产厂家或具有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橡胶软管或液压软管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应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等关键页;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厂家授权);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标段2:矿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供水排水管采购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煤矿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供水排水管生产厂家或具有聚乙烯管材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并提供φ110、160、315、355钢丝网骨架聚乙烯供水排水管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煤矿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管材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应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等关键页;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
3.2.3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厂家授权);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