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外部电源工程线路总长 138.47公里,包含六条 110kV 线路工程:
(1) 甜水河变电站-古窑子牵引站线路工程,线路全长21.5公里;
(2) 古窑子牵引站-鸳鸯湖牵引站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0.2公里;
(3) 青龙山变电站-鸳鸯湖牵引站线路工程,线路全长34.8公里;
(4) 青龙山变电站-冯记沟牵引站线路工程,线路全长31.97公里;
(5) 月泉变电站-冯记沟牵引站线路工程,线路全长29公里;
(6) 利通变电站-新华桥牵引站线路工程,线路采用两回出线,主供回路5.5公里,备供回路全线采用5.5公里电缆。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宁东化工基地、灵武市马家滩镇、吴忠市盐池县冯记沟乡、吴忠市盐池县青山乡、吴忠市利通区。
2.3 招标范围:凡涉及本工程总包管理费、工程勘察设计(地质勘察、物探、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及补偿(包括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青苗补偿等一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拆补偿、地下管线路迁改及补偿),勘测定界、沿途交叉跨越手续及补偿、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材料设备质量检测、试验检测、调试、接入系统报批、并网协调、送电试运行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均属于中标人的工作范围。同时,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并网送电等手续办理工作。
(1) 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测、物探、施工图设计(含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编制、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
(2) 征地拆迁、土地复垦、林草青苗补偿等:
a. 永久及临时用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使用草原、林地、耕地)占用、林木采伐补偿、土地复垦施工由中标人完成。
b. 影响本工程的所有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力、通信、给排水、水渠、市政管网、房屋等;沿途交叉跨越手续及补偿。
c. 中标人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自然人等的其他协调工作。
(3) 设备材料采购:杆塔、导线、金具、电缆、OPGW光缆、防雷接地、直采直送及附属等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装卸运输、仓储保管、保险、税费等全部费用。
(4) 建筑安装施工: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便道、材料堆场、牵张场等临时设施工程;线路基础等全部建筑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电缆敷设、防雷接地、直采直送等安装工程;辅助工程(含防坠落装置、三牌、分色牌、可视化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所有工程。
(5) 辅助施工包括跨越电力线、铁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通航河流等的跨越措施、报批、申报等费用。
(6) 材料设备质量检测、试验检测调试、送电试运行(含继电保护整定,运规典操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质量性能试验检测、X光探伤、系统调试、接入系统报批、并网协调、并网试验、送电试运行以及6个月运行维护。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280日历天
计划开工:2024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2025年09月06日
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NDWD-E-1标段:吴忠利通变电站至新华桥牵引变电所主备两路线;青龙山变电站至冯记沟牵引变电所;月泉变电站至冯记沟牵引变电所。
NDWD-E-2标段:甜水河变电站至古窑子牵引变电所;古窑子牵引变电所至鸳鸯湖牵引变电所;青龙山变电站至鸳鸯湖牵引变电所。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可授予1个标段中标。若投标单位同时为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授予技术评分较高的标段,若两个标段技术评分相同,授予报价评分较高的标段,若两个标段报价评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协商确定中标标段。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施工资质:
①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满足①、②项其中的1项资质要求均可参与投标。
(4) 财务要求: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
(5)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110KV及以上输电工程(线路长度≥30公里)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或在相同条件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总体职务。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的同意调离文件,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6)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或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7)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从事电力工程施工10年及以上,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的同意调离文件,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8) 投标人2019年11月-2024年11月(近5年)期间具有1项新建已竣工110KV及以上输电工程(线路长度≥30公里)工程总承包业绩。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以不同投标人单独身份对同一标段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如有视为废标。
3.4 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24年 11 月 06 日